官方最新回应:退车退款!女车主:奔驰方一句话伤了我自尊
4月13日,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刘姓高管见面,双方就此事件谈话录音曝光。
1、高管:我没及时见你是因为出国 车主:我一直找你十几天,出国也有网。
2、高管:之前您起草了协议,准备在下周一确定。车主:现场不要打官腔,未来准备签的协议为什么说成已经达成?
3、车主:奔驰在首付款付了之后,在不知情情况下给我开了奔驰金融,收服务费1.5万。现场逼着交了才可以办后续,我是被迫的,问这个收费合理吗?
官方通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14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4月14日凌晨零点,@西安发布 公布西安市监局对“奔驰车主哭诉维权”处理:责成退车退款。不过此条微博随后被删除,今早7时许,@西安发布重新发布了一则最新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西安发布 今早7时许通报
女车主:提8点诉求,与奔驰方3个多小时沟通协商无果
奔驰道歉:已派工作小组前往西安调查
13日,在女车主30岁生日这天,她与奔驰方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协商。奔驰女车主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西部电子商城工商所向联合调查组递交材料,并提出8点诉求。
针对此事,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昨日下午5时许也发布声明,称向客户表示歉意,奔驰方面还向南都记者表示,已派驻工作组前往西安进行调查。
涉事的4S店相关负责人向女车主道歉,并称应该退货,是4S店速度太慢。但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女车主就购买奔驰时销售人员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其刷1万5千多元的奔驰金融服务费一事提出了质疑。
双方交谈录音中,4S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因出差而一直未联系女车主。女车主并不认同,称之前多次联系4S店,均未取得联系方式。
对于是否退换车辆,该负责人称按照法律规定,漏机油在“三包”政策中只能换发动机,但经过和奔驰的沟通,4月12日奔驰最终正式同意退货。同时,对沟通时间过长,速度这么慢表示了歉意。女车主则质疑,“国家‘三包’中有利于你的,你就拿来搪塞我,有利于我的,你就说按各店情况而定。”
同时,奔驰女车主还认为4S店收取1.5万多元奔驰金融服务费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女车主表示,买车当天,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她做了分期,但事先并无人向她说明有一笔服务费。“我根本不知道这个是服务费,服务什么?我为什么要交这个服务费?”
就上述问题,4S店负责人在本次沟通中并未给出明确答复。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刘林表示,将就此事继续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给出满意答复。目前,涉事奔驰车辆已封存,该局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
女车主的8点诉求包括:
调查该车车辆历史,要求知晓该车到店至销售期间的基本情况;
车辆PDI检查是否真实,检查人员有无资质,3月22日到3月27日期间又做了哪些检查,车辆的检查有没有检查到问题,检查人员有无资质;
没有任何利益的第三方对车辆进行检测;
调查4S店在销售过程中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有强制消费,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是否合理?要求调查是否存在违法;
每年有多少消费者被动消费;
同时,规范汽车行业车辆PDI检查,与从业人员素质;
奔驰官方要给一个正式的道歉和情况说明;对个人精神方面的损害给予补偿;对汽车行业销售方面乱象进行整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点诉求,视频截图
对话奔驰事件女车主:
等待调查结果,近日压力很大
13日晚间,女车主就此事回应。她表示,首先它是一个真实案件。她(奔驰代表)说的一句话我觉得深深伤害了我的自尊。她说是这样的根据国家三包,你这个车只能换发动机。但是由于我们对您是同情的和感情在里面我们同意给您退款。她还说本来奔驰中国是下周给回复的但是我今天就能给您答案。之前有对外称9号已和解,她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说法。从感情上说谁能赔我一个30岁的生日礼物,这不是什么东西能赔的了的,所以你现在跟我讲一些官腔官调的东西我觉得是在浪费时间。所以我也讲的很清楚,从今天开始我不会跟利之星奔驰有任何接触。我的8点诉求已经提得非常简单。就请相关的政府做检测,至于事实的结果与我个人是好是坏我都准备接受。是好是坏我只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到现在来说我已经受到了我觉得我受到了很多威胁,有些人发短信来骂我。其实这段时间我一直都睡不着觉我觉得我的压力太大了。很多心理斗争,从第一天4月11号我躲,我害怕,到4月12号我发现他们发了一些不实的东西我想出来澄清。我们今天(此处指13日)已经向当地的工商提交了所有的资料。我是感谢能够非常及时的回应,能够帮我去做取证和一些复杂的工作。我希望现在的话所有的人能够冷静处理,希望大家都就这个事本身,不要发酵成对我个人的探讨。
女车主回应视频↓↓
在与奔驰方的沟通中,女车主质疑奔驰4S店所谓“金融服务费”相关事宜,南都记者收到截图显示该费用为微信分两次支付。盖有该4s店公章的收据单上记录显示这笔费用为15575元。这个费用是否合理?录音中奔驰方面并没有给出回应,调查组表示会将上述8点诉求进行核查。
另据女车主出示聊天记录截图,事发半个月内同4S店交涉3次未果,而此前该4S店回复南都记者称9号双方达成和解。对此,双方沟通录音显示,女车主质疑为何将未确认协议视为已和解并对外公布。
利之星法定代表人在奔驰中国担任董事
作为漩涡的主角——奔驰4S店西安利之星除了此前回应表示“已与女车主消除误解,达成共识”之外,暂未有最新正式声明。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利之星的法定代表人颜健生还是一位马来西亚“拿督”,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多达128家。值得注意的是,颜健生还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
同时,西安利之星此前曾被曝多次因车辆质量问题引发车主维权的事件,2015年至2018年还涉及17起诉讼案例。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西安利之星的股东分别为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天鼎有限公司,以80000万人民币为注册资本,成立于2012年5月,法定代表人颜健生。其中,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到75%。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豪华车经销商集团利星行汽车大名鼎鼎,利星行汽车2017年的年度营业收入达到801.1亿元在2018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中排名第三。
进一步查询启信宝显示,西安利之星的企业类型为外资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为外资公司。值得关注的是,由颜健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多达128家,包括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高管139家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任职的企业中,多数与利星行相关。这就是说,在诸多利星行旗下的奔驰4S店中,颜健生担任法定代表人,拥有决定性话语权。
同时,颜健生在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利星行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中不仅担任法定代表人,也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颜健生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担任董事。
除了这些身份之外,马来西亚人颜健生还有一个身份是马来西亚的拿督。在马来西亚,“拿督”头衔是荣誉制度下的一种称号,虽然不具有世袭和封邑的权力,但是一种象征式的终身荣誉身份。
利星行在奔驰拥有相当的话语权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是利星行集团成员。而利星行汽车是在中国成立最早和目前最大的奔驰汽车经销商,也是世界最大的奔驰乘用车经销商集团之一。
新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发现,目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由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INSIGHT LEGEND LTD.、戴姆勒股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4.08%、25%、20.92%。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在的法定代表人为刘禹策,也是公司董事长。而刘禹策在10多年前曾是利星行(大连)汽车有限公司、大连中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2年11月刘禹策退出利星行(大连)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变更为颜健生。大连中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在1999年5月由刘禹策变更为GANKHNSENG(即颜健生)。
据媒体此前报道,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组成来看,利星行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享有相当的话语权,就连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北京的办公地点戴姆勒大厦,也是座落于利星行旗下的利星行广场。
质量和暴力售后保养问题频被曝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西安利之星号称西安最大的奔驰4S店,从开业以来,问题不断频频被曝光,除了汽车质量问题、暴力保养之外,还包括店员卷款逃跑、陌生男子轻易开走百万奔驰车、因欠款遭堵门等等。
例如,2014年6月25日,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一名店员卷款而逃,约有两千万元被带走,后被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丈八路派出所民警证实确有其事。同年10月,一名男子在西安利之星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轻而易举开走价值近百万元的奔驰ML级新车,虽然此后车被找到,但西安利之星的管理安保问题十分严重。2014年10月,西安利之星欠某客户数千元欠款迟迟未还,该车主驾车堵门。
不过,西安利之星被投诉和诟病最多的,还是所售车辆的质量问题以及暴力售后保养问题。2016年2月5日,一名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花48.6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GLC 300,在提车后还没开到家就因故障而导致仪表盘一个黄灯亮起。2016年4月,张先生在西安利之星花260万购买迈巴赫S500,但仅半个月豪车就出现漏油。2017年5月在汽车论坛上,有爆料称西安利之星合格证造假。2018年4月西安高先生花246万购买的奔驰半年之内修5次。
暴力保养也是西安利之星被诟病的问题之一。在汽车之家、天涯等汽车论坛上,网友爆料车辆出现问题后去西安利之星询问原因,但却被告知德国人设计时没考虑中国的现状;在车辆剐蹭后去西安利之星维修,但维修后颜色出现差异,也被告知是正常。
利之星2015至2018年间涉诉讼17起
在西安利之星购车出现问题的车主们,遇到最大的难题就是维权难。新京报记者今天在无讼网上查询发现,从2015年至2018年,有关“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的案例达到17起,其中包括6份判决书,11份裁定书,所涉及的基本都是民事买卖合同纠纷。
在11份裁定书中,其中有8份西安利之星作为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结分别对8个人提起诉讼。最终因未在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裁判结果是按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涉及个人起诉西安利之星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有3起。在一起民事纠纷案件诉讼文件中一位车主表示在签订销售合同并交付1万元定金之后,被告知需加钱才能提车。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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